近危物種

普遍的魚丸、鯊魚煙到高檔的魚翅,都是許多國人愛吃的料理之一;但國內漁業卻被直指捕撈的鯊魚物種中,就有9成8都是「近危」以上的鯊魚。荒野保護協會昨(2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國內市售鯊魚有9成8都是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近危」以上的物種,疾呼消費者拒吃鯊魚,達到保育鯊魚禁捕。


荒野保護協會昨(2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國內市售鯊魚有9成8都是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近危、易危或瀕危等級物種,疾呼消費者拒吃鯊魚,達到保育鯊魚禁捕。

漁業署說明,華盛頓公約(CITES)並沒有禁止捕撈鯊魚或是禁止鯊魚國際貿易,而是要求進行國際貿易時,出口國需出具CITES輸出許可文件,以利鯊魚資源的養護管理工作。 漁業署進一步指出,國際自然保育聯盟是國際非政府保育組織,所列出受到威脅物種名單標準,與國際漁業管理組織並沒有強制力;此外,依該聯盟的「近危」評估鯊魚品種也是屬低風險物種。

漁業署表示,肯定民間投入保育鯊魚資源行列;但2008年便宣布全面禁止捕撈鯨鯊,以保育資源量較少的鯊魚物種;去年開始實施「鯊魚鰭不離身」鯊魚養護管理措施法規,徹底杜絕漁民割鰭棄身行為;並公告「魚翅進口應行遵守注意事項」,除僅容許國際漁業管理組織漁船名單的生產魚翅輸入我國,同時針對新加坡、香港等僅進行魚翅轉口貿易的非漁業國家或地區,不予核准自該類國家或地區進口魚翅申請案,善盡市場國管理責任。

漁業署也指出,今年除再加以禁捕污斑白眼鮫,並針對紅肉Y髻鮫、八鰭Y髻鮫、Y髻鮫、鼠鯊及及鬼蝠魟屬物種等研議推動禁止輸出。此外,漁業署強調,現也已公告「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要求漁民捕獲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等大型鯊魚時,須向漁政機關或學術機構通報,掌握鯊魚資源變動情形,將持續推動鯊魚養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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