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跳族

裸跳族

今年28歲的白領林小麗在2012年12月中旬遞交了辭職報告,距離發年終奬的日子不超過60天;32歲的廣告公司主管王峰在2012年12月31日正式與公司解除合同,距離發年終奬不足40天……


  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可謂“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卻在農曆新年來臨前毅然“跳槽”,且沒有新工作等着的,這種行為如今在網絡上被稱之為“裸跳”。從詞義即可感覺到其中多少帶着些悲壯,歲末年終本應是“打工一族”們最期待的時候,傳說中的年終奬足以決定來年開春生計如何啊!可是經濟不景氣,越來越多公司繼續選擇不發年終奬,或者僅僅發“遮羞型年終奬”。何謂遮羞,即圖個人有我有,但人發一萬我發一千的“大有公司在”。正因為此,每當有人問“裸跳族”為何不等發了年終奬再走時,他們往往會顯得義無反顧,“那一點點錢,僅僅夠遮羞,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僅有巨大風險,沒有可觀回報”
  跳槽對很多人來說都是一個艱難且痛苦的決定,尤其是性格保守不愛改變的人,在我們父輩的年代,“跳槽”鮮有發生。當然,那時這種行為還不叫跳槽,而叫“下海”,它意味着巨大的風險和可觀的回報。


  “如今又出現了一個新詞‘裸跳’,這是一個僅有巨大風險,沒有可觀回報的行為。”白領林小麗自嘲道。
  在廣州某公關公司工作了5年的她,於去年年底終於遞交了辭職報告,且沒有找好“下家”,她把這個衝動的行為解釋為“隱忍太久”。工作上的瓶頸讓她停滯不前,她不得不開始為將來打算,“快30歲了,是不是該考慮結婚生個孩子?”“快30歲了,繼續渾渾噩噩還能過多久?”這樣的疑問早在幾年前就開始困擾着她,也包括她一些要好的同事,大家聚在一起總是互相傳遞着“負能量”,但話題最后往往會以“算了,早晚要換個地方,現在待遇不錯就熬着吧……”作為結束。


  林小麗的工作很忙,上下班時間也不固定,常常突如其來出差,身材瘦弱的她不得不拖着個行李箱子在人群當中奮力地向前,有時是在帶着霉味的大巴上,有時是在顛簸的火車上,鮮有幾次是在特價機票的飛機上。但在這樣忙碌的工作中,她說一點也不充實,“就是瞎忙”。


  “這種不對等的挫敗感困擾我太久了。”說著話時,林小麗的表情很釋然,所以盡管年薪還算“白領”,她還是決定放棄,新的一年要有新的開始,她趕在2013年來臨前遞交了辭職報告。“其實今年公司高層很早就‘放風’了,今年‘破天荒’會有年終奬,但是算了一下,那一點點錢,僅僅夠遮羞,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還不如趕在旅行高峰期前,參加個“冷門”的旅行團劃算。“春節前后再去,旅行費加價的額度都比年終奬要高了。”她決定在下一份工作來臨前,她要好好休息一下,計划下是否該和男朋友結婚,是否該生個娃,是否該換個行業繼續奮鬥。


  有“市場”,“裸跳”不糾結
  從事服裝行業市場策劃工作的劉莉莉“裸跳”的經驗很多,早在“裸跳”這個詞出現以前她已經頻繁地“裸跳”,從畢業到現在的5年時間裡,她總共換過8次工作,其中“裸跳”3次。
  一次是在某網絡公司,她從網絡編輯被調職為網絡銷售,對廣告銷售等開口求人的工作深惡痛絶的她几乎沒費任何力氣就辭職了,三個月后,找到了新工作。還有一次是在某服裝公司工作,但隨着和上司關係的日趨緊張,“不開心了三個月后”她再次“裸跳”,這次她不到兩個月就找到了新工作。


  最近的一次是2013年1月4日,同樣是一家服裝公司,她在這家公司工作了兩年,首次提出加薪,理由是“通脹厲害”,最終公司加薪300元。她沒有半點糾結地遞了辭職報告,背着背包就下江南了。


  “‘裸跳’難道不需要更多勇氣?”記者忍不住問。“不需要,我知道我自己有‘市場’,而且我是一個好勝的人,當時公司馬上要搞展會,忙死,既然它讓我心死了,我就要在它最需要我的時候離開。”劉莉莉狡黠地說。當然更重要的是,由於去年一年公司效益不好,早已經宣佈,“今年繼續沒有年終奬,至於來年收入也許還要下調。”


  累得慌,“裸跳”停一停
  某廣告公司主管王峰是同齡人中的佼佼者,年紀不大已經“身居要職”,收入也頗為吸引,但他覺得自己很累,每天忙得几乎要喝“安神補腦液”,尤其是在交往了“90后”小女友之后,壓力一下大了很多。買房、買車、結婚、出國,面對小女友不斷提出的要求,他那份原本還算不錯的收入顯得有點寒酸。賺更多的錢一度成為了他人生最重要的目標。


  他試過一天拜訪8個客戶,這刷新了他剛剛“出道”時的最高紀錄,為了談成一筆廣告他也放開大口喝酒,常常酩酊大醉地回家,原本煙癮不大的他為了迸發更多創意,煙一包接一包抽得很凶,有時倒在公司的椅子上就能直接睡着。


  他說那段日子,每個人見到他都會發出感概,“你看上去很累”,“你會不會是生病了?”終於他的合同到期了,本來應該馬上續簽繼續努力賺錢的他突然決定“裸跳”,此時距離年終奬僅僅不足40天。“‘末日重生’難道不應該好好享受人生嗎?這麼辛苦為了什麼?而且所謂年終奬才兩千塊,其實就是個紅包,意思意思,但實在只能算是小意思,因為還不夠我請客戶吃一頓飯……”


  他們的故事僅僅是衆多“裸跳族”的縮影,無論職場的前輩們如何一再苦口婆心地提醒:“裸跳有風險,過年前莫跳。”他們依舊義無反顧,因為對他們而言,“不開心”已經是最強而有力的理由。(文中人物皆為化名)


  關於年終奬:其實跳槽不一定要“裸”
  “裸跳”的人們通常都會覺得年前跳槽,不太可能拿到公司的年終奬,其實不然。雖然我國法律對年終奬沒有具體規定,但是,這絶不意味着用人單位在年終獎金上可以隨意行事。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周玉忠律師表示,雖然是否發放年終奬,屬於用人單位的工資自主權,但是如果勞動合同或者公司規章制度裡有員工年終奬數額或者計算方式,且勞動者付出了勞動,就應該得到相應的年終獎金。獎金的數額參照員工服務的時間按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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