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飯房

懲教署神秘「水飯房」首度曝光。囚犯在獄中生事,違反紀律或影響秩序等,會遭判入特別組,關進「水飯房」單獨囚禁,去年就有近四千宗個案,多涉毒品、操控賭局、暴力等問題。過去更有囚犯被關進「水飯房」近三年;亦有人自困「水飯房」免被騷擾。

  懲教署助理署長林國良接受訪問時介紹,現有三類囚犯會被判入特別組作隔離,獨囚於「水飯房」,有人屬強制性,有人則自願。


  第一種是做出《監獄規則》中列明的十八種違反獄中紀律行為,包括打架、講粗口、藏有違禁品、不服從命令等,涉事囚犯經獄中紀律聆訊後,最多被罰進入特別組廿八天。第二種是有理由相信有關囚犯會影響獄中秩序或管理,如操控賭局等,只


須由監獄監督或懲教署署長批准,毋須聆訊,即被送進特別組隔離,每次最長一個月,到期可再續,囚犯不服可向署長上訴。第三種則是自願申請,「通常是性罪犯,或者有特別社會背景,不想別人騷擾」。 

  去年有二萬四千多人次經法庭判決罪成收監,但犯人均有機會在獄中再生事,懲教署去年共錄得三千八百七十四宗因違反獄中紀律或影響秩序而被判隔離囚禁的個案,當中八百七十六宗屬第二類,毋須聆訊即關進「水飯房」。

  林國良表示,通常搞事囚犯大多被隔離一至兩個月。他透露,近年有囚犯涉暴力傾向,最終被隔離共約三年,「六、七次襲擊職員及其他犯人,令其他人嚴重受傷,包括癱瘓……又不肯接受輔導。」

  其餘被飭令關進「水飯房」的囚犯,多涉毒品問題,包括尿液含有毒品、懷疑藏毒和吞食毒品等,也有人因自制賭具或紙盒等違禁品,操控賭盤,或說了句粗口,被隔離囚禁。

  以上周五為例,全港廿九間懲教院所,共一百一十五名囚犯被送進「水飯房」,其中五十一人違反紀律事項;十六人涉暴力行為、毒品問題、賭博和販賣非法物品;另有四十八人要求保護,自願困在「水飯房」。若囚犯違紀行為嚴重,有可能被起訴,如再經法庭定罪,或會再加刑。「例如打人的話就看對方傷勢怎樣,有沒有用『架生』,打人動機等……又或者搜到身上有毒品,就交給警方處理。」

  林國良強調,特別組的設立是作防火牆之用,已見成效,「要受保護的(囚犯)放在中間,犯了事的能暫時分隔,會搞事的也不能出去騷擾大眾(其餘囚犯)」。過去約三分二曾進「水飯房」的犯人會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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