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殺國中女裝瘋求輕判

家居南投的大學生簡佑豪於2011年因求歡不成,憤而拿磚頭敲死國中剛畢業的女網友被逮,在押期間陸續傳出他有吃屎等怪異行為,家屬指簡自幼個性易怒,母親嫌他腳臭就把牆壁踢出一個洞,希望能以精神疾病為由輕判。但最高法院4日仍依殺人罪及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住在南投的大學生簡佑豪有穩定交往女友,卻因向女網友求歡被拒痛下殺手,令人髮指。(圖/取自《愛情公寓》)
判決指出,現年20歲的簡佑豪於兩年前在交友網站「愛情公寓」認識未成年陳姓女網友,兩人在民國100年7月4日相約出遊,簡佑豪以摩托車載被害人到南投縣埔里鎮中峰國小散步,並在廁所內要求少女和他發生關係,沒想到少女不但拒絕,還咬了他一口。
色慾薰心的簡佑豪惱羞成怒,憤而緊勒少女頸部壓趴在地,直到對方昏迷才鬆手,簡見倒地的少女手指仍在抽動,竟隨手拾取磚頭、石塊猛敲少女頭、臉,確定少女死後再把她屍體藏於廁所蓄水池。
據報導,簡佑豪有穩定交往的女友,不解為何要對陌生少女下手如此殘忍?訴訟期間,家屬指簡從小個性偏執,曾拿刀割自己,不滿被魚咬就將沙拉脫倒入蓄水池弄死魚等,擔任警官的簡父希望法官能給年輕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精神檢定結果證實,簡佑豪並無精神疾病,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二審合議庭也認為,簡男殺人手段殘酷、惡性重大,但考量簡無前科,簡父已賠償被害人,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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