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位大狀】涉旅巴上毆乘客

大律師陳柏年去年十月十一日晚搭前往皇崗口岸的旅遊巴時,疑因霸佔兩個座位與乘客爭執,遭辱罵後出手打人,陳大狀否認控罪受審。警員稱被告曾透露自己是輔警,曾表示對乘客「夾口供」的擔憂,並要求分開乘客,惟警方沒有盡責,調查過程偏頗。

大律師陳柏年(四十三歲)涉襲擊案,昨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控方已完成舉證,今日裁定是否表證成立。

控方昨傳召數名負責調查的警務人員,有警員稱被告表示擔心其他乘客揑造證供,一同「屈佢」打人,警員應被告要求將乘客分開,以防他們「夾口供」,被告亦向警員透露自己是輔警高級督察,並出示輔警委任證。

辯方資深大律師陸貽信則指,警方只派兩警到場調查,人手不足分開所有乘客,讓事主及另一名證人得以獨處並「夾故仔」,警方面對被告對乘客疑妨礙司法公正的投訴後,亦沒有調查其中兩名證人的手提電話,指警方調查明顯偏頗。
事件中的「塘邊鶴」乘客夏瀚偉供稱,曾因被告說話滿口英文而不滿,嘲被告「扮晒外國人講英文」,後來目擊被告揮拳擊中一名男乘客,夏獲邀做證人。旅遊車抵達皇崗後,被告曾問他「兄台,可唔可以無數呀?」夏回應「我都唔係你兄台」。夏是繼事主李偉成及退休事務律師乘客鄭成浩後,指證被告襲擊的第三人。

辯方盤問時質疑,三名證人曾於一月底共進午膳,談及如何作證,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夏承認三人確有一同午膳,不過是獲警長批准,並且沒有討論案情。

辯方案情指,案發時一名自稱英國大律師的乘客要求被告讓出身旁座位,開始英文對答,被告稱位置已佔,會補付旁邊座位的車資,該乘客斥被告「你嘅行為令我法律界蒙羞」,事主亦加入口角,並用指觸碰被告左眼,被告報警。該名自稱大律師的乘客得悉被告報警後,向事主提議「你都報警,等陣話佢打你,我會做證」,兩人並交換電話,疑曾私下討論案情。

退休事務律師鄭成浩及事主均否認此經過,指是被告動手,事主經乘客提醒應該報警,並有乘客承諾作證。案件編號:觀塘刑事六六二八--二○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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