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跟鞋女交警

“株洲女交警穿高跟鞋上崗,是要站得高看得遠嗎?”前日,網友“攸縣賀金雲”在微博發帖稱,天元區長江廣場一名女交警,在執勤時穿著高跟鞋。在獲知此事后,天元交警大隊已對當事女民警進行教育,督促她進行改正。
 
  記者在網名為“攸縣賀金雲”的微博中看到,在長江廣場十字路口西端,一名女交警正站立執勤,腳上穿著一雙帶有裝飾圖案的高跟鞋。鞋跟高度大約10厘米。

  隨后,記者聯系上該網友,他說,博文中貼出的兩張照片,是他從微博網友“清清清清”中看到的。昨日下午,記者多次聯系網友“清清清清”未果,隻看到她的微博是在3月12日晚上7點27分發出。微博上寫道:“株洲市女交警,真心不容易,呼吸著嚴重污染的空氣,噪音不絕耳,還得踩著十幾厘米的高跟鞋,一站幾小時。”微博裡還上傳了她拍的圖片。
女交警穿高跟是一道風景 但容易給執勤帶來不便

  讓網友“攸縣賀金雲”沒想到的是,這個帖子發出后,引起了網友廣泛關注。帖子經他於12日晚上9點54分轉發后,截至昨日下午6時,已有152條轉發,52條評論。有支持女民警穿高跟鞋的,也有反對的。

  網友“落葉飄”說,女交警穿高跟鞋執勤是道美麗的風景,增加警察的高度和美感。網友“京縣縣令”則認為,如果執勤時萬一發生什麼狀況,穿高跟鞋容易給執勤帶來不便。

  女交警到底能否穿高跟鞋執勤呢?記者查詢發現,按照現行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92號),公安民警著裝時,有相應的規定。其中,第七條第四款規定,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應當穿制式皮鞋、膠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腳穿鞋或者赤腳;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於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於4厘米。

  部門回復——

  當事民警執勤時鞋子淋濕 臨時換成了自己的高跟鞋

  昨日,記者聯系上天元交警大隊大隊長肖衛紅。他說,此位民警確實是天元交警大隊的女警員,“經過我們的了解,她是當時下雨淋濕了鞋子,臨時換成的高跟鞋。”

  肖衛紅說,按照規定,女性公安民警執勤時,是不能穿著高於4厘米的高跟鞋。昨日,交警大隊已對當事民警進行教育,督促她改正,並且建議她下雨時,最好穿著防水膠鞋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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