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昨天宣判,冒充義大利精品古馳(Gucci)的山寨網路賣家,必須賠償1億4420萬美元(新台幣42億3830萬元)的經濟損失,古馳對此判決大表歡迎。
古馳今年稍早控告網路商家偽造和搶先註冊帶有「Gucci」字串的網域或網址,法院昨天裁定155個網域名稱必須在30天內關閉,或將網域讓渡給古馳。
這些網站從古馳官網複製廣告、商標、產品圖片和商品描述,且網站註冊地遍布英國、加拿大、可可斯群島、法國、義大利、日本和美國。
古馳總裁和執行長馬可(Patrizio di Marco)樂見法院判決,並表示公司將持續對抗全球仿冒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