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強姦準岳母


現年30歲的李某與女友黃某認識多年,兩人感情較好,在同居的四年中,他們育有一女,原本早就打算結婚的他們,因為黃母張某的長期反對,結婚證遲遲沒有辦理。面對“準丈母娘”的百般刁難,李某最開始忍讓,但張某並未因此改變初衷,這也讓李某的心態發生了巨大變化,也産生了報復的想法。

    2013年4月,張某來到李某的住處照顧女兒黃某。一日深夜,李某以外出幫忙搬輪胎為由,將張某騙至鄉下的一間舊廠房內,採用持刀、語言威脅、光纖線捆綁的方式對張某進行報復。在此過程中,被報復衝昏頭腦的李某打起了岳母的主意,一個邪惡的想法在他的腦子裏萌生了,他不顧張某的反對,採用毆打、捆綁、語言威脅的方式強行與她發生了性關係。次日,張某在親人的陪同下報了警,李某隨即被抓獲。(2014,2,18“中國新聞網”《男子不滿岳母反對女兒婚事 深夜將其騙出強姦》)

    準岳母被準女婿強姦的悲劇本不該發生,這是我看完這則報道時,心中跳出的唯一想法。因為就這一悲劇的發生,兩個家庭全都被毀。而與本案直接關的四個人,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直接的悲劇:準岳母被強姦,相信在她所在的地方已經抬不起頭,更因她無理阻撓女兒的婚事,將在人前人後被指“脊梁骨”;準女婿“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一個月”,本已是人生中的一大不幸,且因為其強姦了準岳母而結下終生仇冤,準岳母的不接受會更甚,正因為如此,出獄後前女友能不能諒解他,他能不能與女友在一起,能不能擁有自己的女兒,也成了一個謎;女友黃某夾在中間,又因自己母親的被男友強姦,受到母親的“擠壓”將會更重,如果不能“原諒”男友的一念之差,那麼拖著一個女兒在身的她,前路可想而知;最無辜、傷害最重的,莫過於李某和黃某的女兒,幼小的她幾乎可以斷定已經失去父親,跟著母親的她今後將會面對什麼樣的生活,任何人都無法猜測……

    二十一世紀都已經過去了十幾年,居然自由戀愛還要受到那麼大的阻力,似乎所有有點常識的人,都不能相信也更不能接受。準女婿與女兒“兩人感情較好”,做母親的沒有看到?不應該為女兒高興?“在同居的四年中,他們育有一女”,即便在最落後、最封閉的地方,那不叫“生米煮成熟飯”?作為母親,哪怕心中一百個不情願,難道不能成全了女兒的好事?究竟是女兒跟人家結婚,還是自己與對方結婚?憑什麼要如此百般反對?就算是如了她的願,準女婿從此退出,你讓帶著一個孩子的女兒,今後如何走上婚嫁之路?讓年幼的外甥女何去何從?這是愛女還是害女?誰敢説,這場悲劇的最終得以發生,始作俑者不正是她自己?

    雖然我完全不能同意作為準女婿的報復之舉,因為不管怎麼樣,他最終所強姦的,畢竟是女友的母親,是自己女兒的外婆。且無論是從法律、從道德、從人倫的角度而言,都經不起任何推敲。哪怕是“僧面不看看佛面”,哪怕是看在女友和女兒的份上,他也不應該産生任何報復念頭,更不應該做出如此不負責任的荒唐事來。然而,正因為“衝動是魔鬼”,最終成了“一失足成千古恨”。且有可能的是,正因為這一不可願諒的短短幾分鐘“衝動”,或許他將連女友和女兒,也得最終失去。

    準岳母被準女婿強姦竟這麼發生?然而就這麼發生了。現在再來評判誰有幾分對、有幾分錯,再來講普法的大道理,不但誰也評不了、講不清,而且也沒有這個必要。這個案件如果對世人有用,如果有可借鑒之處,那就是人們應該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包辦婚姻、強按牛頭下水的事,長輩千萬不能為之!而作為年輕人、作為下一輩,不能一時衝動甚至失去理智,做出為一個為正常人所不齒的荒唐事來。因為人生的重要處,只有幾步!

    但願這樣的悲劇,永遠不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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