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斗南一個賣屋廣告,上面竟寫著鬼屋出售,媒體記者紛往採訪,才知道原來是凶宅出售!屋主因為是法拍低價取得,但法拍並不會透漏是凶宅,四年前拍得之後整理從未入住,賣了一年多也賣不出,只好轉介房仲,透過房仲屋主也才得知,竟然是凶宅。
之前曾有人把破舊老宅寫成鬼屋來行銷出售,此廣告並非雲林斗南該案件。(好房資料中心) 該間被稱為鬼屋的凶宅,其實周邊機能良好,位於斗南後火車站,又鄰近大賣場,三層樓30坪的透天厝,一般來說要賣也有個六七百萬,但屋主才賣188萬,但卻始終乏人問津,直到最近詢問鄰居及房仲才知道,該間屋在10多年前有男子在屋內自殺,屋主才知是凶宅,也乾脆就請房仲處理,房仲為了坦承房屋價格,即寫成鬼屋出售。現任屋主當初法拍拍得本想入住,但整修了許久卻一直沒搬進去,屋主表示就是整修一番好出售,但賣了好久都賣不出去。
房仲為了坦承以出售「凶宅」,因為凶宅讓人心生畏懼,因此改以「鬼屋」來出售,讓買方知道是「凶宅」,由於也有很多投資客專買「凶宅」來投資,也有鐵齒的人為了便宜買「凶宅」,因此房仲就乾脆鎖定專買「凶宅」的客源,果然,根據TVBS記者採訪房仲業,證實廣告才登出兩三天,就接到30多通電話詢問了,還有四五位民眾前往詢問,所以「鬼屋」廣告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