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單程證 助內地人團聚
縱火案在二○○○年八月發生,一度被判謀殺罪成和終身監禁的施君龍,幾經上訴,及至○五年獲改判誤殺和監禁八年,同年底刑滿出獄返回內地。惟《好報》近日直擊施君龍在屯門的家庭團聚互助會新界分會出入,原來他已成功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並當義工協助內地人來港團聚。現已三十六歲的他身材明顯發胖,駕着豪華七人車、身穿名牌牛仔褲、孭着名牌袋,似已完全融入香港的生活。
事件中殉職的梁錦光,據了解其家人事發後已移居海外生活。本月十一日是梁錦光的十三年死忌,《好報》記者當日在浩園碰到一名手持白玫瑰的女親友,在梁的墓地前致祭,但她不願回應施君龍來港定居的事。
對於施君龍獲發單程證來港,有當年曾與梁錦光共事的入境處人員感到憤慨,認為事件是凸顯單程證制度的荒謬。
入境事務主任協會主席倪錫水昨接受查詢時謂,「有啲傷痛要放低,當然有人唔會忘記」,他又指,當事人是經過本港司法制度獲判罪成和服刑,已對其錯誤行為付了代價,如今是依法申請來港,要尊重機制。
對於曾在本港干犯嚴重刑事罪行之人士,獲批單程證來港,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有關受理、審批及簽發「單程證」的事宜,都是由內地公安機關按內地法律、政策及行政法規所釐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