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城管工作比較繁瑣,城市管理的熱點難點多是違章占道擺攤設點、亂張貼、亂堆放等瑣碎事務,城管的執法對象大部分是外來流動人員和生活困難的普通市民。城管執法如果處理不當、方式粗暴,可能導致社會矛盾擴大,造成執法困難。
從“眼神執法”到“舉牌執法”,從“獻花執法”到“微笑執法”,城管的執法方式不斷創新。攤販違規經營,美女城管微笑勸導攤販,攤販也不好意思再給城管製造麻煩。新上任的美女城管創新執法方式,以柔性執法代替粗暴執法,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執法矛盾。但是城管問題由來已久,根源複雜。要規範城管執法,還需要配套制度做支撐,解決攤販生活的後顧之憂,改變整個城管隊伍的執法形象。
雖然美女城管用微笑勸走了違規占道的小販,但是小販被勸走後,又到哪裡維持生計呢?從理論上講,小販可以租賃正規門面與市場攤位,但是門面與正規攤位租金高,稅費多。對於小本經營的小販來說,他們未必承受得了。
正式出臺的《個體工商戶條例》提出:(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登記事項包括經營場所。但是“流動攤販合法”的民意值得關注。讓流動小販在城市環境與攤販生活尊嚴之間找到平衡點,十分重要。
小攤小販儘管給城市管理出了難題,但是他們給公眾生活帶來方便,他們違章占道、擺攤設點多是為生活所迫。城管執法的宗旨是為公眾提供服務,為城市管理服務,但不能簡單地以驅趕小販為手段。對小攤小販這樣的弱勢群體,變堵為疏,尊重他們的生存權利,劃出一定範圍的免費或者廉價擺攤區,或者給他們提供合適的就業崗位,顯得十分重要。如果小攤販的生存權利有保障,不用美女城管微笑執法,執法矛盾也會小許多。
如果城管體制不改革,城管執法經濟思維不打破,執法權力得不到規範;如果小攤販的地位與權利繼續模糊下去,弱勢群體利益不能獲得制度保障,僅憑美女城管微笑執法,恐怕難以從根本上化解城市管理難題。